不好意思娱乐

sandy 发表于 2008-05-25 18:30:30



应该说些什么吧,在这个时候。
因为大家都在说,从大人物到大明星,然后是如我这样的小市民。
起码应该表个态,心系灾区,林林总总的话语。
那些煽情动容的话,你说过了,我不说了。
那些慷慨激昂的话,他说过了,我也不说了。
我从来都不是情绪饱满,高喊口号的人。
但这不代表我不关注。
不过很诚实的说一句,我从来没想过要去灾区。
朋友让我报名心理志愿者,考虑良久。
第一,我自认没有这个专业能力去帮助那些孩子。
第二,父母决计是不会让我去的,我并非怕什么,只是年纪大了,心中顾虑也越来越多。

三分钟,三天。
有些人在抱怨,没有网络没有娱乐我们很无趣,我们损失了很多钱。
但是他们可曾想到有些人从此以后都要长眠地下,
无趣,有趣,已与他们无关。
这三分钟真的很长,很长。

三天过后,我们的电视台都非常自觉的收起欢乐。
新不了情》暂后播出,这是cctv的作风,不足为奇。
听说《今日印象》也停播了,有否复播至今不大清楚。
各家电视台都拿出了压箱底的革命故事、战争题材,只要有民族大同的情节都被幸免保留了下来。
周末下午,芒果台的《岁月风云》也算是打点擦边球。
公司接到文广的通知,某知名餐饮企业的广告要求改进,原因是内容过于喜庆。
怀有悲伤,体会悲伤,作为同胞手足我们都会有。
但是生活仍在继续,过度沉湎悲伤,或者形式大于内容的缅怀并不值得提倡。
就像社会学家说的,该建设的还要继续,该完成的指标还得完成。

金钱的多少能否衡量爱心的分量?
近期有人在网上讨伐那些捐款的明星和企业,刘德华和王石首当其冲,王石更是千夫所指。
依我看来,慈善是非常个人的事情。
明星和企业平日里受惠于人民,在这个时候能够回馈社会,肩负社会责任这本来是好事。
不应该把慈善变得功利化和具有作秀的成分。
在一个企业或者是同等级别的明星对于捐款这件事都应该量力而为,捐得过多也是对周围人的一种压力,毕竟每个人情况不同。
当然可以采取随后追加的方式个人认为更加妥贴适当。
刘德华总不见得要倾其所有才算是为国为民吧
对于那些给本企业职工压力,捐钱比谁面子大的行为我的心情又十分复杂。
一方面,欢迎这些人的“慷慨”因为灾民现在非常需要大量的金钱物质补给。
另一方面,我又为这些行为感到不耻和愤怒,他们搅混了这原本纯粹干净的事儿。

地震后没有一项工作不是长期的战斗,最近媒体相当关注心理干预,这是一件好事。
但是,同样希望我们的决策者和新闻工作者及广大乐意为灾区奉献的志愿者们能够保持这种关注度。
心理方面的干预不比其他,需要更长的时间来投入,跟进案例。
也不是自以为如电视新闻中那样带着小孩喊喊口号就可以治愈他们心灵上的创口的。
很可喜的,自奥运火炬传递始我们就感受到中华民族前所未有的爱国热情。
我相信,作为一个中国人,大家都非常热爱我们的祖国。
而此时,我们除了关注爱国的火焰能升腾得多高之外,更应该关注这团火到底能燃多久!
这个问题同样可以用在那些欲收养灾区孤儿的善良的人们身上。
请不要为一时的感动激动,向那些已经受伤的孩子敞开双臂,而后又很快的收起。
请谨慎再谨慎自己的决定,因为那些孩子已经不能再承受一次被遗弃被孤立的经验。

最后向那些遇难者和工作在一线的所有人员致以最最崇高的敬意!
一如既往的偏题,对不住您了。



收藏: QQ书签 del.icio.us 订阅: Google 抓虾

最新评论

  • 2008-05-27 21:01:00

    回访来过。感觉很好。所以加了好友。交一朋友吧。。

    我也加你了。

  • 2008-05-31 18:46:16

    我们竟然是好友?!貌似没加你链接喏~咋搞滴咧~
    以后会常来的。你也有空去那儿转转哈~
    末了补句:四川加油!

    哈哈好的。


  • 麦麦
    2008-06-11 08:49:15 匿名 58.213.*.*

    理解万岁,握个手。
    怎么说呢,我觉得有些人表现得太过分了,怎么可能感同身受,最后这件事又被媒体搞得象一场秀,特别厌恶记者不停追问灾民的感觉。
    我希望爱心是长期的,而不是一时的。

    对的就是这样,强制捐款作为公司的宣传之用也很不要脸!

发表评论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娱乐、八卦, 文学、艺术, 体育, 旅游、同城, 象牙塔, 情感, 时尚、生活, 星座,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